特别说明:一志愿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获得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达17000元/生,100%覆盖,第二、第三学年根据学业成绩、科研业绩和综合表现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11000-17000元!同时还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江西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生)及其他各类社会奖学金(2000-10000元/生),业绩特别突出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总额将超过10万元。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形式的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可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学院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为学校拟定指标,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并参考一志愿上线 及当年招生情况确定。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时间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并将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前提交到招生单位招生办,否则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与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之外,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免生:我校所有应届生能报考的学科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的接收推免生相关要求详见《江西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