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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7 14:22:24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2018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365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500名(包括推免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100名(含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院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参见《南京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修完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8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报名参加除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主要招收国防科技和工业信息化行业优秀在职人员。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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