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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7 17:12:2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山东省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12日。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初试

  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查询各科成绩。

  六、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录取

  3-4月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网上公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八、其他问题

  1.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并通过5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①不能跨专业报考;②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5门以上(含5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或1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定向考生报考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6.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

  7.关于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短修业年限为2年(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5年,最短修业年限为2.5年(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8.关于收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

  9.全日制助学金

  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普通助学金3000元/人/年,均按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10.全日制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优秀生源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10%;二等奖6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20%;三等奖4000元/人/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0%。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0%。

  优秀生源奖学金:985或211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非985和211工程高校的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此外,学校还为全日制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发放津贴。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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