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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9-28 15:26:5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十、录取

  我校将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50% 至 70% ,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30% 至 50% ),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 5 月中旬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 6 月中下旬寄出。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我校大约于2018年3月中旬出台的文件《厦门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为准。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全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附于本简章之后的附表。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硕士研究生 1.1
直博生,前三年 1.3
直博生,后两年 0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硕士研究生 0.6 0.12
直博生,前三年 1.2 1.8
直博生,后两年 0 3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民币/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民币/人—10000元人民币/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人民币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以及费用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硕士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全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胜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通过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三)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生统一安排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直博生可申请入住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单人间,一般为独卫、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2400 元 / 人·年;双人包间,一般为公共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翔安校区双人间是独卫,住宿费1600元/ 人·年)。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双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600 元 / 人·年;四人包间,一般为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住宿费 1200 元 / 人·年。

  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招生考试咨询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二)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

  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话: 0592—2188888 ,真: 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 0592—2184166 , 传真: 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区号0592)。

  (三)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五、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电话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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