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公众微信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非全日制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研究生网站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要求:约在2018年的4月中上旬进行,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