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部分专业学位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别(领域)详见《东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东华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栏所列拟招生人数参照2017年录取全日制人数(含推免生,个别仅招非全日制的类别和领域除外),仅供参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录取人数为准。2018年各专业(类别)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修业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专业、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东华大学;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类别、领域、研究方向:采取在职学习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东华大学;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医疗保障;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
专项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学术型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 ~ 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 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④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并考试通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六门以上主干课程;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b.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
同等学力报考者不能跨专业报考。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报名参加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③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选择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四)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仅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设置单独考试。
8.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 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10. 我校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四个类别(领域)外,其他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推免生接收办法参照我校相关文件执行。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