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录取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5.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录取见《河北地质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六、学习形式、学制及学费
我校所有专业均全日制学习形式,学制为全日制2.5年。
根据国家规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共28000元。
七、奖助政策
类别 |
标准 |
覆盖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年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年 |
100% |
学校助学金 |
2000/年 |
100%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8000/年 |
70% |
二等:6000/年 |
||
三等:2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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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生源 奖学金 |
3000元 |
1.推荐免试研究生。 2.“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 一志愿报考我校,省属骨干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 一志愿报考我校,成绩在前10%的考生。 |
“三助”岗 |
由设岗单位确定 |
1.2017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
2.文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能跨门类报考工科或理科。
3.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4.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
九、通讯地址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36号,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50031
学校主页:www.hgu.edu.cn
咨询电话:0311-87208228,0311-87207162,传真:0311-8720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