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
1、复试时间:3月底到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华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形式与内容请于复试前参阅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6、复试成绩使用: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生的考生,档案必须调入学校;录取为定向生的考生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