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1、报考条件
一般而言,符合全国统考(含推荐免试)或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而且不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但是:
(1)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项目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毕业后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研究生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2)法律硕士(非法学)要求:非法学专业毕业(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法学专业(必须是法学专业即学科代码【0301】)的毕业生才能报考)。
2、录取类别
全日制专业学位可以非定向或定向培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培养。非定向研究生通过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3、报名手续
按照全国统考或单独考试的办法于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各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到相应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
4、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南京大学以下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审计硕士、会计硕士、MBA(含EMBA)、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MPA、戏剧、美术、新闻与传播硕士、教育管理、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光学工程、软件学院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材料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具体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学制等信息详见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4万元/年(学制2年),其他专业8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会计硕士(非定向)3万元/年(学制2年),会计硕士(定向)5万年/年(学制2年),软件工程2万元/年(学制2年),艺术硕士(戏剧)2万元/年(学制3年),艺术硕士(美术)1.5万元/年(学制3年),其他类别、领域1万元/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会计硕士6万元/年(学制2年),审计硕士6万元/年(学制2年),工商管理EMBA 20.4万元/年(学制2年),工商管理MBA 9万元/年(学制2.5年),工商管理MBA(国际双学位)7.4万元/年(学制2.5年),艺术硕士(戏剧)2万元/年(学制3年),艺术硕士(美术)1万元/年(学制3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2.2万元/年(学制3年),软件工程2万元/年(学制2年),工业工程2.2万元/年(学制3年),物流工程2.2万元/年(学制3年),项目管理2.2万元/年(学制3年),计算机技术1.5万元/年(学制3年),光学工程1.5万元/年(学制3年),材料工程1.5万元/年(学制3年),法律硕士(法学)1.6万元/年(学制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1.6万元/年(学制3年),建筑与土木工程1.2万元/年(学制3年),集成电路工程1.5万元/年(学制3年),电子与通信工程1.5万元/年(学制3年),新闻与传播硕士2万元/年(学制2年),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费拟定1.5万/年(学制3年,收费标准最终以江苏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提供助学金(0.6万元/年)以及学业奖学金(0.6-1.2万元/年);优秀硕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等各种冠名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此外,学校设有校内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和多种创新项目资助。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一、其它事项
1、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www.nju.edu.cn。
3、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具体政策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检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5、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6、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