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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10-31 15:45:1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03年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10余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创新研究中心”等部委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目前,学校拥有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所拥有的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涵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

  我校现有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农业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传播硕士、应用心理硕士、金融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校2018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000人左右(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复试录取前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热忱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有志者报考!

  第一章 研究生类型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两种类型研究生可报考的专业将在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请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正确选择报考研究生类型和报考专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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