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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11-09 16:14:43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十一、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度硕士招生将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 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经另行批准的专业学位(如工商管理硕士等)研究生学费按批复意见收取,具体参见相关培养单位的公告或通知。

  3.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同时,中国科学院大学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目前,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国家计划学历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设置为六个类别,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十二、硕博连读

  是否进行硕博连读和确定转博考核时间等,由各培养单位自定。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按研究所或院系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研究所或院系公布。

  十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十四、直博生

  2018年我校具有博士培养点的各单位均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5年。具体实施细节请考生向所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咨询。

  十五、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六、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七、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

  邮编:100049

  部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叶老师

  电话:010-8264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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