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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2018年学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11-10 09:47:35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四)强军计划

  1.报考名单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含)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撰写重要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需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下载),考生需于2017年10月中旬以前,与各军种总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并向各军种总政治部索取网上报名密码。凡是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北航所有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不转档案及户口,不解决住宿。考生应按照北航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密封后的专家推荐书、身份证件等材料,到北航现场确认点进行资格确认。

  2.报考北航参加强军计划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报考点。

  3.强军计划考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考试科目试题均为北航自行命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与全国统考考生的考试科目试题相同。

  (五)管理类联考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学位中的125100工商管理(MBA)专业、125200公共管理(MPA)专业: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三年(含)以上。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五年(含)以上。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含)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管理类联考报考125300会计(MPACC)的报考要求同“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二)全国统考”中的内容。

  3.报考北航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按照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六)法硕联考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或035102法律(法学)专业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二)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符合“二、报考条件与要求”的第“(二)全国统考”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法硕联考报考点的选择,同全国统考的要求(参见上述“(二)全国统考”中 “4.”的相关要求)。

  (七)其他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所有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需与我校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参加该计划考试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该专项考生应为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校地合作专项:北航青岛研究院、成都研究院、合肥研究院、苏州研究院拟计划招收约280名硕士研究生,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具体招生学院及专业等事项后续另行通知,请关注研招办网站有关内容。

  4.境外联合培养专项:招收2018年硕士研究生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联合培养的学院有002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03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00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006计算机学院、013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以及019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有意向的考生请咨询相关学院。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10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程序见《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考生须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若报名参加统考将被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重要提示:

  1.报考北航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26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除外)、管理类联考或者法硕联考的考生,只有本科就读学校在北京地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是工作单位在北京(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或者是户口在北京的往届考生,方可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报考点。否则必须根据所在各省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北京以外地区的报考点。

  2.选择北航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期间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不接收现场交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报名费,北航报考点将不予确认,后果及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市发布的“网报公告”中有关内容。

  3.其他报考点报名费有关问题请按照考生所选择报考点的有关规定执行。

  4.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网上报名期间,考生亦可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10月10日网上报名前,先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指定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http://www.moe.edu.cn/)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相关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交报考点核验,否则报考点将不予进行现场确认。如果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以报名时公安机关现用的合法有效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现场确认时除提交相关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用以报考点审核备案。

  6.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北航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考生若要自行领取录取通知书,请网上报名时在通信地址栏填写“自取录取通知书”字样,并且邮政编码写“100191”。若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一系列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因报名系统无法下载个人联系方式,我校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考生须及时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北航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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