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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11-10 13:48:1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学制、学费

  (一)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应用统计、社会工作、教育硕士、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学制2年;外国语言文学学制2.5年;其他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社会工作专业学制为2年。

  (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软件工程专业学位13333元/学年;社会工作15000元/学年;公共管理19000元/学年;工商管理38000元/学年;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8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机械工程领域9000元/学年;建筑与土木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10000元/学年;项目管理12000元/学年;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13333元/学年。建筑学专业学位9333元/学年;工商管理33000元/学年;公共管理19000元/学年;社会工作17500元/学年。

  十一、奖励政策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以下奖学金。

  1. 基础奖学金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基础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 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 元;在此基础上,每人每月700 元,另外导师资助每人每月100元。即:基础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不低于164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不低于12400元。

  2.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学校各类在读研究生。奖励类别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研究生学习优秀奖、科技之星、优秀研究生奖、社会工作奖、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志奖等。

奖项设置 奖励比例及等级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 3% 20000元
校长奖学金 2个 10000元
科技创新奖 特等奖 5000元/项
一等奖 3000元/项
二等奖 1800元/项
优秀奖 600元/项
学习优秀奖 一等(10%) 2000元
二等(30%) 1500元
科技之星 10名,提名10名 2000-3000元
优秀研究生 10% 1500元
社会工作奖 10% 1500元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当年毕业研究生的10% 1000元
励志奖 约5% 600元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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