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2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7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分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学习方式参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计划人数以外的新增计划,我校将全部用于招收调剂考生。各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可登陆我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查看专业简介。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党校毕业者除外),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参见《专业简介》中各专业报考要求。
(2)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学历人员,须在2017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3)已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人员,应参加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考试并须在2017年9月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我校,不能跨专业报考。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本科所学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本科所学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要求考生须有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须符合《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7〕5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相关条件要求。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