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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11-13 17:48:04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我校2018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876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361人,专业学位全日制培养研究生345人,专业学位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170人。录取时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MBA、MTA、MPA、MEM专业除外)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申请时请附上:①原毕业学历学习阶段10门主干课程的成绩单(由原毕业院校教务部门盖章);②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申请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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