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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17-11-27 13:56:0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七、学费、奖助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入学均须缴纳学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各类别学费标准请见附件1。

  我校对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最高额度达每生12000元/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人/年;同时,教育部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企业捐赠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担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岗位等方式获得资助完成学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和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素描”、“命题设计”、“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园林规划设计”等五门“5xx”科目代码的科目,考试时间为六小时(含考生午餐时间,其间不得离开考场)。参加以上科目考试的考生应根据考点要求携带图板、文具、草图纸和无任何标识的二号白色图纸若干张。

  3.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亦为办公平台,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第一时间通过此主页发布。考生可查询专业介绍、导师简介、入学考试成绩等信息,请广大考生及时上网了解,善加利用。

  本章程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一号楼1210室

  邮政编码:510640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图文传真:020-8711215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 020-87110195(学校纪检)

  官方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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