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5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中上旬公布,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中下旬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能按时提供认证报告者,不予参加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至少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六、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一般于3月中上旬公布。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根据招生规定,若有必要,我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已被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学费
所有专业收费标准统一为8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