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
目前学校设立的奖助项目主要为以下几个: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覆盖率约为10%);
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覆盖率约为65%);
三、助学金(每月6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未转递档案至我校者视为享受工资待遇,不再发放助学金);
四、三助一辅项目(即承担助研、助教、助管及辅导员任务,周工作10-12小时。由本人申请,学校聘用。受聘后每月补助70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五、研究生创新项目(本人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项目内容资助1000至3000元不等)。
六、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或在网上自行购买。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qhmu.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四、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无法录取或无法完成学业等,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不能按时提供认证证明者,不予录取。
七、本简章与国家文件冲突部分均以国家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