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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11-28 14:32:47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三、资格审查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

  1、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该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2、金融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金融学综合。

  3、国际商务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三、英语二、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4、会计(MPAcc)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5、翻译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翻译硕士英语、英语翻译基础、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6、工商管理(MBA)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7、法律(非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8、法律(法学)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9、图书情报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1、为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我校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复试方式。具体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由各学院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网页向考生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口语)、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注意我校网站发布的复试信息。

  六、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须向我校研究生院提交调剂申请,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基础信息,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发布的调剂信息并填写报考调剂志愿。相关问题可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3、我校在进行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学院(中心、所)、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所有复试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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