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拟招收250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0名、接收推免生120名。详情见我校2018年招生目录,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部分招生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学历均须在学信网可查或出具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二)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⑵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⑵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推免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看《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