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
1.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支教团)须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预定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日(各考点具体时间请注意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 网上报名编号。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属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考生务必正确填写通讯信息(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18年6月底前有效。因信息不详、电话不畅而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安排在我校育才校区内。
4.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5.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考试方式等。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之前完成。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2.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事后查明存在弄虚作假的,将予取消复试成绩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3.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