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类别与招生计划
(一)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450人,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具体专业及拟招生计划参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另外,2017年教育部给我校下达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人。
(二)当年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批准的计划为准。
(三)各专业的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等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拟招生计划含推免研究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考生报考情况及达线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2篇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学术刊物(有CN和ISSN刊号)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否则不予参加复试。同等学力人员在复试环节加试复试内容之外的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三)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 (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 (非法学)、法律 (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环节加试复试内容之外的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