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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民大学国际学院金融专硕(风险管理方向)招生简章
时间:2017-03-28 14:34:5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五、报名程序、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现场确认日期:2016年11月10-12日

  以上程序逾期一律不再补办,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 pgs.ruc.edu.cn)的《中国人民大学2017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章》。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相应招生院系,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时间:待定。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均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初试。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科目二:英语二(满分100分)

  科目三:经济类综合能力联考(满分150分)

  科目四: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7年3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查询我校硕士生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国际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请进入复试的考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支付复试费并下载《复试通知》。

  2.复试时间:2017年3月中下旬,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请考生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4.复试基本要求的制定: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自行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对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报考各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上述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分)

  (2)外语笔试(50分)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

  (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6.复试时须提交材料:

  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以下材料前来复试:

  (1)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2)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红章);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7.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8.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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