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全日制共为 6.9 万元/学年(拟按5.4万元/学年执行),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
八、学习方式、年限及奖助
全日制学习,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在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国际学院位于苏州工业园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内,具体情况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学习生活指南》。
有关学生奖助办法可向国际学院具体咨询了解。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十、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十一、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咨询电话:0512-62605228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网址:ic.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仁爱路158号
邮编:215123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金融(风险管理方向)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