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第二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四条 教育层次:以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
第五条 研究生教育办学形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第六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第七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全日制专业和领域:
1、石油化工学院、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和化工装备学院所属招生专业(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05Z1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0804Z1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085240物流工程,085216化学工程专业石化学院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过程在中央校区,课题阶段在辽阳校区;
2、MBA教育中心所属招生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
3、除第七条中第1、2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教学地点在中央校区。
二、非全日制专业和领域:
石油化工学院085216化学工程专业和化工装备学院085240物流工程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校区;其他专业领域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
第八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8.9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4.16万平方米,现有师资队伍1344人,其中院士2人、教授181人、副教授413人、讲师660人,博士生导师84人、硕士生导师402人,中青年学科带头人70人。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九条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条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第十一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型 | 学制 | 学习年限 |
45 | 经济学院 | 20204 | 金融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3-4年 |
46 | 经济学院 | 20205 | 产业经济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3-4年 |
47 | 经济学院 | 20206 | 国际贸易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3-4年 |
48 | 经济学院 | 25100 | 金融 | 金融 | 专业学位 | 3年 | 3-4年 |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二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设置情况等说明
第十三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学习方式 | 专业名称(学位类别) | 拟定收费标准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会计)125300会计 | 1.76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5.28万元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专业学位 | 其它硕士领域 |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 |
学术型 | 其它硕士专业 |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 学制3年,学费总额4.08万元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 学制3年,学费总额4.08万元 | |
专业学位 | 其它硕士领域 | 学制3年,学费总额2.4万元 |
第十六条 报名: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相关条款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单独考试:“单独考试”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仅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招生计划10人,招生领域仅限有:085201机械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40物流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
其中“单考考试”初试科目为: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参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考试大纲;
②241单独考试英语,参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大纲;
③701单独考试数学,参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数学三考试大纲高等数学部分;
④业务课,与硕士研究生科目一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考试大纲。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专业和领域仅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和领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参见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招生报名”部分(以下简称《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的通知》),我校招生计划15人。
第十七条 初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第六章“初试”相关条款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学校自命题业务课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八条 复试: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相关条款。复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 调剂: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相关条款。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参与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参照《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的通知》中“考试录取”部分。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调剂前于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一章“录取”、第十二章“信息公开公示”相关条款。
第二十一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