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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07 11:21:46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学校将审查复试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

  初试日期为2016年12月24日—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约在2017年2月中旬后公布,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下载。

  初试科目设置:

  统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其中自命题科目346体育综合、625体育学基础综合,满分300分。

  会计(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英语二(满分10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或30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各科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2017年我校单独考试计划招收40人,其中理学、工学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七、其他

  (一)统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三)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情况详见附件。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

  (五)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六)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批复的各类研究生收费标准执行。

  (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招生方式详见《2017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章程》、《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章程》。

  (九)2017年,我校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中招收“东北大学-东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产学研”为导向,围绕“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方向进行专业学位创新培养。

  (十)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

  附件:东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情况

  东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关于秦皇岛分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说明

  东北大学各学院联系方式(含初试自命试题大纲信息)

  东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人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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