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7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复试时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2017年5月1日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7年5月1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其它
1.2017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招生网址:http://grs.sy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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