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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
时间:2017-04-07 15:17:3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501造型基础、502专业技法)在12月26日进行,初试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六)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生学院(所)根据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自定。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九)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于复试阶段在“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公布。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复试阶段组织,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七、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全日制中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涉及就业问题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栏”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九、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栏内注明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专业以及同等学力的专业。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单独考试和推免生的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另行发布。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见专业目录。

  (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八)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8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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