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
3.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名的考生的初试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均在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初试。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
科目一: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 100 分)
科目二: 英语(二)(满分 100 分)
科目三: 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满分 150 分)
科目四: 税务专业基础 (满分 150 分)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