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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0 09:05:14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二)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日期:

  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专业目录中各专业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共设22个报考点。详见《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考生须知》。

  实行网上支付报考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凡选择省内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之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详见《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网上支付说明》

  (三)现场确认要求

  1.“哈尔滨商业大学报名考试点”的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2016年11月8日至11月11日到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A区主楼8楼0823室(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曾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且仍在停考年限内的考生,2017年度不允许报考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字确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工作人员在审查考生资格过程中,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个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具体考试科目及相关要求详见我校2017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招生目录、2017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和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或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目录。

  3.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二)复试

  1.复试时间: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办法和程序等有关通知。

  2.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等。

  3.我校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考生复试资格。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当年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出台歧视性规定。

  4.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在复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实表现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报考条件),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见专业目录备注)。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7.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9.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在通过复试后与定向单位签订《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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