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
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MTI)13500元/年/人;汉语国际教育(MTCSOL)15000元/年/人;国际商务(MIB)26000/年/人;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40000元/年/人;会计(MPAcc)全日制30000/年/人,非全日制40000/年/人。
(二)奖助学金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设立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目前分为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四类,奖学金的等级划分及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奖学金类别 |
奖励等级 |
奖学金标准(元/年) |
比例 |
国家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20000 |
根据分配名额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5000 |
一志愿考生 |
二等 |
2000 |
其他考生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6000 |
10% |
二等 |
4500 |
40% |
|
三等 |
3000 |
30% |
|
单项奖学金 |
不分等级 |
2000 |
名额当年确定 |
2.建立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按10个月发放。
3.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并提供“三助”津贴。
4.完善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政策:综合采取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5.非全日制专业的奖励政策以相关培养单位制定和发布为准。
九、其它
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住宿费用以实际安排住宿情况,按照相应标准收费。
4.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5.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6.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1.我校招生网的网址:zs.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招生网站后,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咨询电话:010—6577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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