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学术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
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标注内容。准考证打印办法: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使用A4幅面白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复试。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4种专业学位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会计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或预审)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实施细则可浏览招生院系网页查询。所有考生复试时间暂定2019年3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有机衔接,复旦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从2016年起与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结合,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接受高校、培训医院管理,相关福利待遇详见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达到研究生培养要求者,可取得"四证",即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费标准参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
2.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
(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
(3)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4)生物学综合:细胞生物学、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理学;
(5)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6)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
(7)口腔综合: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牙体牙髓学,牙周学,口腔修复学;
(8)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9)基础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医学微生物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
(10)临床医学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内科学(含诊断),外科学;
(11)中西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不考针灸部分)、中药学、方剂学、诊断学基础、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十一、其他说明
1.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
(1)学术学位硕士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宗教学专业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按学年收取。
(2)专业学位硕士生(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现行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www.cwc.fudan.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的教育收费公示。
2.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生活津贴、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组成,详情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学生奖助"栏或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最新信息。
3.我校从2019级开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面向西藏地区"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等专项外,不再安排专业学位硕士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协同相关院系努力拓展校外住宿资源,协助全日制学生以社会化方式解决住宿需求。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计划数参照2018年实际录取专业和人数设置,供考生报考时参考。2019年上述两项专项招生专业、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实际报名和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5.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专业代码的第三位数是"5";没有标注"(专业学位)"字样的都是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6.凡专业代码的第五位数是"Z"且后面带"★"者为我校自设专业。
7.若2019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1.联系方式:复旦大学代码:10246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www.gsao.fudan.edu.cn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42673或65643991
传真:(021)65644159邮箱:gs_admission@fudan.edu.cn
2.申诉渠道:电话:(021)65642601邮箱:jijian@fud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