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办于1960年,原系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等学校,1994年划归上海市领导。学校于198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现拥有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法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工程、保险学、国际投资、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世界贸易组织法、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市场营销、商务信息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跨国供应链管理、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硕士(英语笔口译)、国际商务、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和MBA等共计43个二级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为上海市高原学科;国际贸易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金融学、企业管理和产业经济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除了招收统考研究生外,还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019年我校拟招收专业硕士研究生520名左右,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的推免生名额见10月下旬研究生院网站)。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能适应上海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外向型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研究规律,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密切结合,培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体系,掌握本专业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语言交流能力的复合型高级应用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19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
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四、学费
参见各专业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