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我校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本科毕业满三年且为基础教育系统和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三)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如下: 1、已经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免费师范生并且按照《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就业。
2、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并且同意报考在职攻读(免费师范生在职攻读的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安排在暑假上课和网络学习)。
(四)其他说明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生),须在9月28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经我校审核并经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jszs.ecnu.edu.cn)相关通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也须跟推免生报名一样在10月1日至10月10日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免费师范生申请攻读原毕业院系教育硕士不需要复试,但是跨院系跨专业领域报考者必须来我校参加招生和培养院系组织的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录取,如果复试不合格则不予录取,但是仍可免试攻读与毕业专业相关的专业领域教育硕士,需要自己上网重新填报志愿并跟招生院系老师联系录取事宜。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报名时应按照如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户口不在上海的但选择上海考点的需要提供本人居住证或提供本人最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并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代报。
①报考我校传播学院广播电视专业书法视觉艺术与国际传播方向、美术学系美术专业、音乐学系的音乐与舞蹈学和音乐专业、设计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研究所的美术专业的中国画和书法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待我校核验。
(5) 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该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6年11月6日-11月12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
凡是报考了我校多个专业的的考生(即同时注册了两个及以上账户并报名的),现场确认时只能确认一条记录。同时确认报考我校和其他高校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和其他高校之间做出选择,否则不予上报准考信息。
请现场确认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一律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3日左右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http://www.yjszs.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
(2)凡是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7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7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JPG文件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