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二级页面顶部广告图
首页 > 招生简章 > 正文
上海社会科学院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4-11 09:25:20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八、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复试政策进行。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2017年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届时详见我院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登陆招生院网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我院网上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十、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本院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不准录取。

  十一、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定向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本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各专业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十四、其他说明

  (一)我院招收外籍研究生简章由我院国际交流办另行制订。

  (二)若2017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行收费制,并实行奖学金制度。

  十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上海社会科学院代码:87903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答浩、邱华婷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邮政编码:200235)

  电话:(021)64871225

  传真:(021)64871225

  Email:yzb@sass.org.cn

  网址:http://yjs.sass.org.cn

经济类院校库

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