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许网上打印准考证。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初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南京审计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招生目录》。
(三)录取
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考生被录取前需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人事档案需调入我校。
六、其他
1.研究生招生录取各工作环节的有关文件、通知和注意事项,我校将会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
2.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七、联系方式
南京审计大学单位代码:11287
南京审计大学网址:http://www.na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a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点:南京审计大学浦口校区敏行楼508室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5-58318146
传真:025-58318146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南京审计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