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试
网上报名并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五、复试及体检:
1、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
2、考生须在3月中旬至4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和学院网站查询复试相关信息。
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4、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修业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2~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表二),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学金标准见表三)。另外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