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学制与学费
除了金融硕士(025100)、翻译硕士(055100)2年学制外,其他所有硕士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一般不超过5年。
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24000元/全程.生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工商管理(125100,厦门班):66000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125100,其他班):57000元/全程.生;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45000元/全程.生;
旅游管理(125400):39000元/全程.生;
其他专业:33000元/全程.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十二、其他
1.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福建省后续有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具体招生专业、培养所在校区、拟招生人数等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写清楚。
4.未尽事宜,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及各学院网页通知。
5.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表: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时间进度表
研招网在线咨询:2016年9月19日-23日每天9:00-17: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2016年11月,各省规定不一样,详见报考点公告
下载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
初试:2016年12月24日-26日
复试:2017年3月下旬至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