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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3 15:38:18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十、 入学

  2017年9月,考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17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 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两年;学费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费、学习方式详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三、 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发放。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现行相关奖助学金政策。

  (二)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政策。

  (三)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和科研活动,奖励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和优秀学位论文。学校对在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进行相应奖励。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四、 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五、 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从2017年起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不再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3,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传真:22867447。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址:http://yjsy.f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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