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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财经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7-04-13 16:12:0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第一部分: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1.我校2017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775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45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1320名,均含推免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接收推免生录取人数为准。各专业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报考情况做相应调整,目录中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我校自2013年起获批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

  3.我校自2016年起获批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资格,欢迎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报考。

  4.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培养方式,深圳授课,入学后完成培养计划,符合毕业、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欢迎考生报考。网报时考生应选择院(系、所)为:江西财经大学深圳研究院,并选择相应专业。此为认定考生报考深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项目资格的唯一标准。复试阶段,根据学校划拨深圳研究生院招生指标、报考深圳研究院考生上线(国家线)人数、专业复试比例等情况划定深圳研究院相关专业复试线。报考深圳研究院硕士研究生项目考生与报考学校本部相关专业考生之间不相互调剂。

  二、学制三年,实行弹性管理2-4年(专业学位硕士除外)。

  三、培养方式: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义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文件详细内容请登陆教育部网站查询浏览。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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