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报考要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我校所有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试的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需有定向就业单位,并需与我校签订相关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准考录取。参加该计划考试并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请与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试的考生,报考要求见教育部教学厅〔2016〕7号文件相关内容。 考生报名时须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青岛研究院专项:北航青岛研究院于2016年5月揭牌成立,设有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青岛分室,以及虚拟现实创新技术研究院、无人系统创新技术研究院、微电子创新技术研究院和精密仪器与光电研究院等4个研究院。青岛研究院核心科研力量来自北航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北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等,将与歌尔集团等相关合作企业协同创新,率先在虚拟现实、无人系统、智能制造、微电子、交通、仪器科学与光电及其相关领域强化合作,着力研发培育一批高技术研究成果,探索新的机制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2017年,青岛研究院将招收96名硕士研究生。青岛研究院招收的研究生在青岛研究院学习和培养,由青岛研究院安排住宿,根据上课情况,第一学年北京校区可安排住宿。
4.其他专项:先进航空发动机高级人才班(与中航发动机公司联合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主责)、网络安全高级人才班(与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联合培养,计算机学院主责)、境外联合培养(与已签署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的境外高水平大学进行联合培养,具体情况可咨询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和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及协同创新中心专项(依托国家试点学院和教育部2011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探索新的高级人才培养模式,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主责)及成都研究院(涉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和化学与环境学院)等专项招生计划,拟从报考我校相应学院相应专业的推荐免试考生或全国统考考生中,选拔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录取,有意向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选择报考学院及专业,详情咨询相关主责学院及单位。
三、报考程序
凡是符合北航报考要求的考生,请于2016年10月10日报考以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市研招办、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北航的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公告信息等文件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确认、不能考试或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推荐免试考生的程序见《2017年接收推免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说明及要求》,其他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b.buaa.edu.cn/),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仔细阅读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按报名网站提示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认真核对无误后确认报考信息,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对所填写的信息需保证其准确性(如果被录取,部分信息将用于以后的学籍管理),考生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