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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时间:2017-04-13 16:33:12 来源:中国经济学考研网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三)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中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未注明的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考生报名时须填报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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