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拟招生人数 | 推免 | 统考计划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应用型 | 28 | 2 | 26 |
070101 | 基础数学 | 学术型 | 12 | 12 | |
070102 | 计算数学 | 学术型 | 9 | 3 | 6 |
0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学术型 | 3 | 3 | |
070104 | 应用数学(理学院) | 学术型 | 12 | 5 | 7 |
070104 | 应用数学(秦皇岛分校) | 学术型 | 8 | 8 |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学术型 | 20 | 1 | 19 |
070201 | 理论物理 | 学术型 | 7 | 7 |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学术型 | 12 | 12 | |
070207 | 光学 | 学术型 | 3 | 3 | |
070208 | 无线电物理 | 学术型 | 2 | 2 | |
070301 | 无机化学 | 学术型 | 9 | 2 | 7 |
070302 | 分析化学 | 学术型 | 41 | 3 | 38 |
070303 | 有机化学 | 学术型 | 6 | 6 | |
070304 | 物理化学 | 学术型 | 25 | 25 | |
070305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学术型 | 10 | 1 | 9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学术型 | 5 | 5 | |
080102 | 固体力学 | 学术型 | 5 | 5 |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学术型 | 5 | 2 | 3 |
085216 | 化学工程 | 应用型 | 40 | 40 |
二、复试名单确定规则
在单科和总分成绩符合报考专业(领域)所在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的基础上(符合此条件的考生,以下称之为校内合格考生),按统招考生计划(总校、分校)的130%计算进入第一志愿复试名单,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审查及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内容 | 时 间 | 地 点(全部为南湖校区) |
资格审查 | 3月15日09:00-11:00、 14:30-16:30 |
建筑馆207 |
心理素质测试 | 3月16日09:00-09:30 | 数学实验中心 |
专业笔试 | 3月16日14:00-16:30 | 冶金馆中心考场 |
综合面试 | 3月17日 | 大成馆 |
实践能力考核 | 3月16-18日 | 大成馆、建筑馆、化学馆 |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2.笔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各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复习参考书详见理学院网站《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总分120分。
3.综合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招生学科点具体实施。面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如下:
(1)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察了解考生大学阶段学习等情况。
(2)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考核考生创新精神和能力。
(4)考核考生外语听、说交流能力。
(5)考核考生专业外语阅读、理解和提炼能力。
(6)考核考生综合素质,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等。
4.实践能力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招生学科点具体实施,实践能力考核总分80分,主要内容如下:
(1)数学系
考核考生理解和运用数学知识解决综合性问题的能力,要求考生能给出具体解决方案,设计合理的解题思路和具体解题步骤。
(2)物理系
考核考生对基础物理实验原理的掌握和实际操作能力,对实验现象的观测和分析能力,对专业物理实验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3)化学系
考核考生的基础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对实验原理和实验注意事项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4)力学系
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程序编制能力、实验技能和实验操作能力。
5.心理素质测试由学院统一安排,采用机试方式,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6.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满分各100分。
五、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确定录取规则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面试小组每位考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
2. 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考核小组每位考官所给分数的平均值。
3.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之和)。
4.录取原则:
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录取时依据考生报考志愿(报考学院、学习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② 复试笔试成绩低于40分。
③ 面试成绩不合格。
④ 实践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
⑤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
六、受理申诉、投诉渠道
违纪举报电话:02483683675;受理举报地点:建筑馆204室。
七、其他
复试通知书下载打印时间和复试材料相关准备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dongda/qgtk/37056.jhtml
本方案由理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负责解释,如不符国家、学校2018年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学校政策为准。
理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7647
东北大学理学院
2018年3月9日
附件1 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附件2 参加复试考生回执
姓名 | 考生编号 | 身份证号 | 报考专业 | 联系电话 |
请一志愿复试名单中能够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12日08:00前填写以上表格,并发送至cosyjs@mail.neu.edu.cn ,邮件主题格式为“参加复试回执——报考专业名称”。